巢湖中廟土地征收預公告 約12.16畝
土地征收預公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六條規定,經巢湖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,擬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施征收,現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如下:
一、土地征收項目
中廟街道經三路北延段項目
二、擬征收土地范圍、面積、權屬、用途
(一)征收范圍:該項目位于中廟街道境內,東至空地,南至中鐵佰和佰樂一期,西至肥東縣交界處馬鞍山、北至中鐵佰和佰樂(巢湖)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。
(二)面積:約12.16畝,具體地類、面積以現狀調查結果為準。
(三)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:中廟街道古塘村委會大屋袁村民小組、檀樹袁村民小組。
(四)土地用途:交通運輸用地。
三、擬征收土地目的
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中廟街道經三路北延段項目建設。
四、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即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、地類、面積,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、種類、規格和數量等進行調查,請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確認。調查期間同步開展對該項目征地行為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,請廣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積極反饋意見。
五、其他事項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、搶種、搶建青苗和地上附著物;違反規定實施的,不予補償安置。
(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4日止)
特此公告。
2022年10月11日